化學品洩漏暨緊急應變器材教育訓練(為強化實驗室工作者對化學品洩漏及緊急應變器材之應變能力特別開設此訓練課程)

  1. 自110學年度起,實驗室負責人必需先取得【化學品暨緊急應變器材教育訓練】有效合格證書後方可申請毒化物,以確保該實驗室人員清楚化學物品使用及須注意事項,避免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 (經108學年度第一次毒性化學物質委員會決議通過)
  2. 參加對象及場次細節如後。
      • 尚未取得合格證書之實驗室負責人或已到3年有效期限 
      • 每一個實驗室至少需指派一名人員參加 
      • 負責學生實驗課程之教職員亦請務必參加。
      •      對此課程有興趣者均可報名。
  3.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2月03日(二)中午止,場次人數額滿將提早截止報名。(若本次額滿,請參加下學期場次,屆時會再公告)
  4. 因場地及教學器材數量有限,每一場次限 60 名。
  5. 本次課程,教師成長點數申請中,請實驗室負責人踴躍報名參加。
  6. 本次課程,職員工訓練時數申請中,請職員工踴躍報名參加。

 

主講師資:南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

 

場次

時間

課程內容

地點

1205
(
星期四)
09:00~12:30

08:40~08:55

報到

濟世大樓

CS201

9:00~10:00

實驗室化學品洩漏緊急應變流程說明及事故案例介紹

10:00~11:00

緊急應變器材介紹及使用說明

11:00~12:30

實驗室緊急應變

訪客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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