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用電安全及延長線使用宣導。
說明:
一、依教育部來函臺教資(六)字第1132704974號,宣導學校實驗室用電安全及其他應注意事項,預防火災及人員傷亡事件發生。
二、實驗室應依其實驗室功能使用,不得從事與實驗室業務無關之行為,實驗室亦嚴禁使用私人高功率電器設備,避免電流過大超過負荷,使電線過載發熱造成起火危機。
三、使用加熱型高功率產品時,不要使用延長線,直接插插頭。
四、選購有「商品安全標章」的延長線、不要將延長線綑綁使用。
五、易生高熱之電器用品周圍不可放置易燃物品。
六、請於離開研究室、實驗室時,拔除不用的電氣設備電源插頭,並籲請各單位每日下班前務必確實檢查,並關閉不用開關,避免引起電氣火災,以策安全。
七、相關規範,請參閱高雄醫學大學實驗室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八、相關用電安全網站,請參閱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用電安全或台灣電力公司-用電安全。
九、請各實驗室負責人或管理人進行宣導,使進入實驗室人員知悉。
承辦人:賴盈秀 分機:2278
安全衛生組長:林韋佑 教授
環安室主任:王惠君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