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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對需要進入本校實驗(實習)場所的實驗工作者,推動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期使在進入學校實驗(實習)場所前即有基本的安全衛生觀念與知識,並藉以預防在實驗(實習)中意外的發生。

二、研習時間(第二場次):109年11月05日(週四)08:30~17:30

三、上課地點:大講堂 

四、參加對象:本校新進助理,碩博士與大學部學生(含專題生)及本校人員預進入實驗場所工作者(實驗室者)或3年內未取得教育訓練證書者均需報名,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五、即日起至11月02日止,場次人數額滿將提早截止報名。

六、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或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工對於上述之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違反者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

七、通過教育訓練考試後將授予合格證書,此合格證書將列入實驗室稽核重點,凡未取得證書者將無法進入實驗工作場所。

網路報名已截止,欲再報名請現場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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