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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鼓勵民間團體及學校,積極參與辦理環境教育相關活動及計畫,廣布環保知能,藉以提升國民環保行動力,公開徵求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學校辦理符合本計畫所列徵求之內容。

 

二、本公開徵求案計畫請自行至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epa.gov.tw/最新消息)或本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下載專區/環境教育基金補助計畫申請(http://eeis.epa.gov.tw/front/DlZone.aspx)下載。

 

三、有意願者請於105年12月16日前函送(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開徵求案計畫第七點所列之應附資料,以利申請補(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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