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環安室 通知單
受文者: 本校65歲以上教職員工
發文日期: 109年01月03日
發文字號:安衛通字第109000237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說明
通知事由:實施本校108學年度65歲以上教職員工健康檢查,受檢相關事項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辦理。
二、本(108)學年度65歲以上教職員工健康檢查規劃如下:
(一)日期/時間:109年1月7日~2月14日,上午8:10~10:00(星期一~星期五)。
(二)報到地點:高醫附院健康管理中心二樓4號櫃台。
(三)檢查類別:C套餐【附件一】(依據106學年度第3次環保暨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議決議)。
(四)受檢人員名單(依據人資室提供之名單)及受檢日期如【附件二】。
(五)請受檢人員於排定之日期前往醫院受檢,如有特殊原因無法於排定日期前往健檢者,請於
預留之健檢日期內完成健檢。
三、健康檢查注意事項:
(一)健檢當日請攜帶健保卡或員工證,以確認身分,健檢完畢由醫院提供早餐一份。
(二)免費四癌篩檢,受檢條件如下,符合受檢資格且有意願受檢者,健檢當天請攜帶健保卡備
用,檢查結果將由醫院另行通知,不列入健康檢查紀錄。
1.乳房X光攝影檢查:
(1)45歲-69歲(每2年1次),
(2)40歲-44歲其二親等內血親曾患有乳癌之女性(每2 年1次)。
2.子宮頸抹片檢查:30歲以上女性(每年1次)。
3.大腸癌糞便潛血檢查:50歲-74歲的民眾(每2年1次)。
4.口腔癌篩檢:
(1)30歲以上嚼檳榔(含已戒)或抽菸者(每2年1次),
(2)18歲-29歲且有嚼檳榔(含已戒)之原住民(每2年1次)。
(三)本校健康檢查優於法規項目,依據105學年度第3次環保暨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議決議,
請醫院協助發放「健康檢查同意書」,並請同仁填寫完畢後投遞至回收箱(設置於健檢中心
4號櫃台),由學校環安室護理師進行回收留存。
(四)健檢相關提醒及健檢中心位置圖如【附件三】。
(五)健檢完畢,請將檢查表(含問卷)繳交給健檢中心4號櫃台人員確認,另請將「健康檢查同
意書」投遞至回收箱後方可離開。請勿分成不同次檢查,避免檢查資料遺漏或結果資料延
後發放。
四、附件下載:
(一)附件一_檢查項目
環安室關心您的健康,請務必前往健檢,感謝您的合作。
本業務承辦人員
職業衛生護理師:李宣瑢 分機:2278
安全衛生組組長:林韋佑
環安室主任:陳義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