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因應疫情之實驗場所人員管控須知
受文者:本校各實驗單位
發文日期:110.5.19
發文字號:安衛通字第110000519號
速 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通知事由: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本校各單位所屬實驗室自110年5月19日起實施「三級實驗場所管控辦法」,請依說明事項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請各實驗室應確實實施人員管控,確保每間實驗室同一時間之空間(實驗室或研究室)容納5人以下人數。管控措施建議如下:
(一) 經由排班或輪流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操作,以確保室內空間人員於5人以下。
(二) 共同之實驗室空間,有兩個以上的門可通行者,則仍須確保室內空間人員於5人以下或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
(三) 請依附件一填報各實驗室或研究室空間之分配人員表,請於三日內(5月21日前)由負責人簽章後擲回環安室。
二、實驗工作者,需確實做好戴口罩及勤洗手之行為。
三、實驗室或研究室內需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
四、與實驗單位不相關人員,嚴禁管制出入實驗單位。外人進出實驗單位(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者),請做好實名制,與人員資料登記以便後續追蹤。
五、以視訊取代實體之討論。
六、實驗室負責人需督促實驗室或研究室所屬成員之出入記錄與體溫(附件二)。如額溫37°C以上或耳溫38°C以上,應立即請假就醫並休息,不可至校。
七、未經報備之實驗室人員不得進入,且進入實驗室之人員應確實落實人員分流進行實驗(避免同時段共同進行實驗),本室將不定期輔導抽查。
八、本通知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隨時調整。
承辦人:黃定國安全管理師、陳博文安全管理員
分機:2278、2003
組長:林韋佑組長、李佳陽組長
主任:陳義龍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