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源依據:
(一)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
(二)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10條。
(三)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2。
二、目的:
腦心血管疾病長期以來為國內十大死因一,本校為避免教職員工因工作過度勞累或輪班、夜間
工作、長時間工作及其他異常工作負荷促發腦心血管疾病,特訂定預防計畫並採取相關安全衛
生及管理措施,以達到過勞與壓力預防之目的,維護教職員工健康,預防職業病發生。
三、適用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
四、計畫內容:
~ 環安室關心您 ~
承辦人:曾家琪 職業衛生護理師 (分機:2278)
安全衛生組組長:林韋佑 組長
環安室主任:許智能 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