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補助環境教育推廣活動」公開徵件開始。環境教育補助主要議題包括:濕地保育、能資源教育、海洋教育、生物多樣性、生態保育、綠色採購(消費)、特殊環境議題(全球暖化、氣候環境變遷及節能減碳等)及環境教育法推動。本年度特別配合內政部辦理濕地計畫,請各單位與濕地教育相關之計畫活動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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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對象:政府機關(不含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私立大專校院、政府立案非營利性民間團體或基金會等,可辦理環境教育相關活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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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原則:本年度主要針對校園環境教育活動辦理補助,活動內容需涉及學校、學生、教師相關環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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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請下載附件「教育部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處理原則」,詳讀內容並填妥申請表單及詳細計畫說明,寄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3樓,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賀冠豪先生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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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5年1月29日(星期五)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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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執行期限:105年11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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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通知:於收件期限截止後,召集評選委員遴選優質案件,並於本司網站公告評選結果。注意事項:活動如有變更,以公告內容為主,申請表單如未填妥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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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取消補助、計畫為執行完畢及未依規定期限辦理核結者不得獲得補助,另活動參與人員請依性別平等法控管,不得限制單一性別,並於活動辦理期間,掌控性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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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賀冠豪,電話:02-7712-9129,E-MAIL: simonblack@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