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體檢報告」請務必於「起聘日前三天」繳交,未繳交體檢報告者,視同未完成報到手續。
★ 體檢報告「檢查項目不完整」恕不受理報到,請自行檢視報告檢查項目是否完整,謝謝。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規定,勞工有接受體格檢查之義務。
違反者,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雇主處3-15萬罰緩,第46條員工處3,000元以下罰緩。
★ 非繼續性之臨時性或短期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得免實施體格檢查。
★ 計畫型人員因計畫異動頻繁,故與人事室討論後以退保後重新加保方認定為新進人員。
二、依據職安署勞職綜4字第1041009589號函文敘明(網址連結):體格檢查應於勞工實際從事作業前完成。
三、請新進人員於起聘日前三天將「體檢報告」及「新進人員體格及健康檢查同意書」備妥掃描後(請轉成PDF
檔),傳送至環安室兩位職護信箱:李宣瑢小姐:vickyli@kmu.edu.tw、曾家琪小姐:cindy@kmu.edu.tw,信件內
容請備註以下資料: (1)職號(2)單位(3)職稱(4)手機號碼。信件主旨請寫:(1)單位(2)姓名。
(各醫院體檢作業皆需7-20個工作天,敬請提早作業時間,以免影響當日報到完成之權益)。
四、環安室職護線上審核後將以信件通知當事人,請收到環安室審核通過通知信後再至人資室辦理報到。
五、檢查醫院:
(1)合作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網址連結請按我)。
(持「高雄醫學大學新進人員體格檢查通知單」及「身分證正本」到院受檢可享優惠價及早餐乙份)
(2)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網址連結請按我)。
七、新進人員體格檢查相關表單下載:
八、新進人員報到檢核單下載:
(1)新進職員工、新進專任教師報到檢核單(網址連結請按我)
(2)新進計畫專任人員報到檢核單(網址連結請按我)
~ 環安室關心您,感謝您的配合 ~
承辦人:李宣瑢/曾家琪 職業衛生護理師
電話:07-3121101#2278、2003
安全衛生組組長:林韋佑 組長
環安室主任:王惠君 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