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與介紹
1. 『各生物安全等級之實驗室分級介紹』
2. 『生物性實驗室安全查核作業』
生物性實驗室安全等級鑑定申請流程
請所有進行生物性實驗之實驗室負責人下載填寫下列資料並交至環安室生物安全組。
1.『感染性生物材料盤點表』
2.『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自評表(112年開始,「實驗室」與「保存場所」自評表請分別填寫)』(申請BSL-2實驗室效期展延者須填)
申請登記BSL-2實驗室者,需經生物安全會審查通過後,始得核發等級貼紙及等級證明書。
※依照100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未來若經稽查未通過,或是查獲發現未登記者,一律不得使用感染性生物材料及進行基因重組實驗。